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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屏東縣運動會木球技術手冊

壹、木球運動組織:屏東縣體育會木球委員會

主任委員:徐榮耀

總 幹 事:李煥元

貳、競賽資訊

一、活動日期:1091113日至15日共三天(五、六、日)

二、比賽場地:國立佳冬高農操場

三、比賽分組:(一)社會組 (二)高中組 (三)國中組 (四)國小組

參、參加辦法:

一、戶籍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8條相關規定。

二、年齡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8條相關規定。

肆、註 冊:由各單位依據競賽規程總則第10條規定辦理。

伍、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依據國際木球總會2012年審訂公佈之木球規則。

二、報名方式:

(一)國小組:以鄉、鎮、市為單位

1、個人桿數賽:每單位限報中、高年級男各2名、中、高年級女各2名。

2、個人球道賽:每單位限報男各2名、女各2名。

3、雙人桿數賽:每單位限報中、高年級男雙各2組、中、高年級女雙各2組。

4、雙人球道賽:每單位限報男雙各2組、女雙各2組。

(二)國中、高中組:以學校為單位

1、個人桿數賽:每單位限報男3名、女3名。

2、個人球道賽:每單位限報男3名、女3名。

3、雙人桿數賽:每單位限報男雙3組、女雙3組。

4、雙人球道賽:每單位限報男雙3組、女雙3組。

(三)社會組(大專):以鄉、鎮、市為單位

1、個人桿數賽:每單位限報男3名、女3名。

2、個人球道賽:每單位限報男3名、女3名。

3、雙人桿數賽:每單位限報男雙3組、女雙3組。

4、雙人球道賽:每單位限報男雙3組、女雙3組。

三、比賽排名辦法:

(一)桿數賽

1、個人組比賽排名辦法

①國小組、社會組:每位球員完成一輪合計12個球道之總桿數、低桿者為勝(若總桿 數相同時,以12球道低桿數多者為勝,若情況完全相同則由大會指訂方式判定之)。

②國、高中組:每位球員完成二輪合計24個球道之總桿數、低桿者為勝(若總桿數相 同時,以第二輪成績判定,低桿數多者為勝,若情況完全相同則由大會指訂方式判 定之)。

2、雙人組比賽排名辦法

①國小組、社會組:兩位球員一同完成一輪合計12個球道之總桿數低者隊伍為勝(若 總桿數相同時以低桿數多者為勝)。

②國、高中組:兩位球員一同完成二輪合計24個球道之總桿數低者隊伍為勝(若總桿數 相同時以第二輪成績判定,低桿數多者為勝)。

(二)球道賽

1、個人組、雙人組競賽方式

皆採單淘汰賽制,單淘汰賽制第5至8名將一同並列第五,個人組每場次以二人 為一組,雙人組每場次已四人為一組,比賽開始後雙方依序自第一球道開始逐道至第12球道,每一球道之勝負以桿 數低者為勝,相同桿數則為平手,然比賽中當其一方勝場數相減比剩餘球道數多時, 即為結束,但若賽完12球道雙方仍平手時、則採驟死賽再由第一球道開始逐道分出勝負。(國小組打9道,國中組以上打12)

四、報名限制:每位選手最多報2項,超過2項之部份由大會自動刪除第3項。

五、附則:

1、球員必須穿著學校運動服裝、運動鞋出場比賽。

2、非場上競賽人員,嚴禁於競賽場內活動。

3、球員須遵照賽程表排定之時間於出賽前20分鐘攜帶學生證出場檢錄,若經裁判確認「比 賽開始」其該組球員仍未到時,裁判可判定取消該球員當場次的參賽資格。

4、球員出賽時應隨身攜帶選手證,否則裁判有權禁止其參賽。

5、球員應遵守大會規定,並服從裁判判定,違者裁判有權禁止其參賽。

6、本次比賽為求公平、公正大會安排裁判記桿。

7、凡比賽中發生競賽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時,統一由大會審判委員會依國際木球總會 2012年審訂之木球規則做最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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