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屏東縣運動會太極拳技術手冊
壹、太極拳運動組織:
一、屏東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主任委員:劉玉霞
總 幹 事:符樹基
貳、競賽資訊: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4日、11月15日(共2日)
二、比賽場地:屏東市大同國民小學 (體育館)
三、比賽項目: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社會團體組(男女不拘可混合)
參、競賽組別:
(一)團體賽:
1.套路競賽 2.器械競賽
(二)個人賽:
1.套路競賽 2.器械競賽 3.推手競賽
肆、參賽辦法
(一)戶籍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8條相關規定。
(二)年齡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8條相關規定。
(三)註冊人數:
1.團體賽:以鄉鎮市為單位,可報不同套路及不同器械各1隊,每隊一律為5人, (參 賽人員不可重複)。
2.個人賽:以鄉鎮市為單位,每項不同套路及不同器械可報名10人為限,惟每人最多 只可報名套路共2項及器械共2項(不含團體賽)
3.學生組:每人可報名套路共2項及器械共2項(不含團體賽)〔國小組以鄉鎮市為單位,國、高中不可跨校〕。
4.推手及套路比賽:個人賽不足三人時則併級或取消比賽,賽員不得異議。
伍、套路比賽規範:
(一) 團體競賽:不分性別、年齡、體重,每個團隊人數依該次競賽規程而定。
〔依國際太極拳規則第參章第7相關規定。〕
※(若比賽項目之隊數不足時得採合併比賽,不得異議。)
1.套路。 2.器械。
(二)套路競賽: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含高中、職)、社會組(含大專院校)。
※〔各單項套路人數不足時,得以併入其他太極拳套路,不得異議。〕
【男子組、女子組】
1.13式太極拳(全民版) 2.24式太極拳 3.36式太極拳 4.37式太極拳
5.38陳式太極拳 6.42式太極拳 7.64式太極拳 8.99(42式)太極拳
9.易簡太極拳 10.其他太極拳套路
(三) 器械競賽: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
※〔各器械項目若人數不足時,得以併入其他器械,不得異議。〕
1.太極劍 2.太極刀 3.其他器械
陸、推手比賽制度:
1. 區分為學生組、社會組 ,大會依體重分為男子10個量級、女子8個量級,分別比賽。
2.各級參加人數如不滿3人則併級比賽或取消比賽,賽員不得異議。
3. 活步推手及定步推手社男組、社女組、學生男組、學生女組分級如下:

4. 國中男、女組各級依上表男子組減10公斤,國小男童、國小女童組各級依上表減25公斤。 高中組男、女生體重量級與社會組相同。
5. 參賽年齡逾五十歲者須附切結書,未滿十八歲者須附家長同意書。
柒、推手比賽制度與規則:
(1)推手比賽採單淘汰制,三戰二勝制。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預賽、 複賽、決賽一律 採用定步推手。國小組一律採用活步推手比賽。
(2)定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1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活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2分鐘,局 間休息1分鐘。國小組活步推手每局實戰90秒,局間休息1分鐘。
(3)定步推手比賽得分範圍分述如下:
a. 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動步者,得1分。
b. 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倒地者,得2分,選手身體自膝蓋(含膝蓋)以上任何 部位接觸地面者,視同倒地。
(4)活步推手比賽得分範圍分述如下:
a. 以發勁或走化招法將對手發出圈外者,得1分。
b. 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倒地者,得2分,選手身體自膝蓋(含膝蓋)以上任何 部位接觸地面者,視同倒地。
(5)技術優勝:
a. 活步推手得分技術優勝:雙方得失分相差6分(含6分)稱 為「得分技術優勝」。
b. 定步推手得分技術優勝:雙方得失分相差6分(含6分)稱 為「得分技術優勝」。
(6)不得分:
a. 活步推手比賽時一方發勁雙方同時出圈外,不予計分。
b. 定步、活步推手比賽時ㄧ方發勁,雙方皆動步或先後壓制倒 地者,不予計分。
(7)推手比賽招法:
參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通過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但選手雙方不得雙手插腋, 以避免抱摔動作。
捌、團體總錦標:
團體比賽成績不予計算在內(因有男女合併參賽無法核實計算)。其他個人在各級比賽中 所獲成績之總和計算錄取前3名,依名次給獎狀及獎牌(盃),積分依名次以7、5、4、3、 2、1計分,如得分相同者以各隊所獲第一名多寡判定之,如第一名相同時以所獲第二名 成績多寡判定,以此類推。 ※(如有變動則以主辦單位賽前最後公佈辦法及方式為準)
玖、本競賽規程:
一切參照國際太極拳規則,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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