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資訊
競賽總則
競賽錦標種類
公教運技術手冊
田徑競賽規程
游泳競賽規程
舉重競賽規程
柔道競賽規程
跆拳道競賽規程
拳擊競賽規程
國武術競賽規程
足球競賽規程
籃球競賽規程
排球競賽規程
網球競賽規程
軟式網球競賽規程
棒球競賽規程
慢速壘球競賽規程
桌球競賽規程
羽球競賽規程
撞球競賽規程
體操競賽規程
巧固球競賽規程
曲棍球競賽規程
溜冰競賽規程
自由車競賽規程
舞龍舞獅競賽規程
獨輪車競賽規程
運動舞蹈競賽規程
拔河競賽規程
躲避球競賽規程
藤球競賽規程
法式滾球競賽規程
木球競賽規程
民俗體育競賽規程
太極拳競賽規程
軟式網球競賽規程

110年屏東縣運動會軟式網球技術手冊

壹、軟式網球運動組織:

屏東縣體育會軟式網球委員會

主任委員:張敏豐

總 幹 事:利俊彥

貳、競賽資訊: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二、比賽場地:屏東縣立麟洛國小。

三、比賽項目:(一)男子組 (二)女子組

四、參加辦法:

(一)戶籍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8條相關規定。

(二)年齡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8條相關規定。

(三)註冊人數:

1.社會男子組:軟式網球團體競賽,採雙打3組(每組2人),註冊選手最少6人 最多以8人為限,每位選手以出場一次為原則(如有重複報名以第一次出賽單位 為主),每單位限報1隊。

2.社會女子組:(與社會男子組相同)。

3.高中(職)男、女組:單、雙打皆採個人賽。 各單位不限組數並且可跨組(單 打及雙打)參賽。

4.國中男、女組:單雙打皆採個人賽。各單位單打最多報名10人,雙打6組數並 且可跨組(單打及雙打)參賽。

5.國小男、女組:每單位得報男、女各2隊,採雙打個別賽,每隊最多報6組計 12人。

五、註冊:由各單位依據競賽規程總則第10 條規定辦理。

六、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最新審訂之國際規則。規則中如有未盡 事 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二)比賽制度:視報名參加隊數之多寡,於抽籤時公布之,報名隊數(組數)如有可 能 影響賽事進行天數,大會有權決定實行單淘汰或雙淘汰賽制。

(三) 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認可合格之比賽用球。

七、比賽規定:

1.雙打比賽採七局賽搶四局先勝制,單打五局賽搶三局先勝制。

2.團體賽出場順序不得輪空,否則輪空以下各組均以棄權論。

3.如中途棄權者,不列入名次。

4.報名社會男子組,如果選手不足時得報名同級之女生遞補,但男生不得報名女生組。

5.每隊(組)必須按時報到及出賽,如經點名逾時10分鐘尚未報到或出賽,即被視即 被 視為棄權。

6.比賽進行中有爭議時應尊重現場裁判、裁判長裁示,繼續完成競賽。

7.參賽選手可跨競賽種類,但如遇賽程衝突時由選手自行決定參賽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 要 求變更賽程,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該項目以自動棄權論。

8.國、高中團體賽及個人單、雙打各選出前三名之隊伍或選手代表本縣參加111年全中 運 軟式網球賽代表隊。

回頂端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與資訊安全宣告

網站設計:翔聆資訊有限公司 | 翔聆運動賽事系統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