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屏東縣運動會舞龍舞獅技術手冊
壹、舞龍舞獅運動組織:
屏東縣體育會舞龍舞獅委員會
主任委員:江維屏
總 幹 事:陳冠良
貳、競賽資訊: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3日。
二、比賽場地:屏東縣立勝利國小
三、比賽項目:男女混合組〈自選〉: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含大專)
1.舞龍〈單龍〉 2.醒獅 3.臺灣獅 4.客家獅 5.傳統南獅
四、參加辦法:
(一)戶籍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8條相關規定。
(二)年齡規定:須符合競賽規程總則第8條相關規定。
(三)註冊人數:
1.醒獅項目、臺灣獅項目、客家獅項目、傳統南獅項目:報名運動 員以6-10人,下場人數
最少6人,(領隊或教練不可擔任下場人員或協助伴奏)。
2.舞龍項目:報名運動員以11-16人,下場人數最少11人為限,(領隊或教練不可擔任下場
人員或協助伴奏)。
3.國中組、國小組舞龍舞獅各組項目均可報名A、B隊。
4.每位參賽選手報名最多2個項目,報名人數未依規定註冊人數辦理,則取消該項參賽資格。
5.傳統南獅項目:凡國內所發展各類獅種(除北獅之外)均可報參賽,(例如:報名臺灣獅
亦可報名傳統南獅、客家獅亦可報名傳統南獅、醒獅亦可報名傳統南獅),
其評分標準採用2020年民運動會『舞龍舞獅競賽規則』。
五、註 冊:由各單位依據競賽規程總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六、比賽辦法:
(一) 比賽規則:
1.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含大專)採用2020年全民運動會『舞龍舞獅競賽規則』。
2.國小組採用教育部民俗體育推展中心『舞龍舞獅競賽規則』 。
3.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二) 比賽制度:每項比賽均採一次性決賽之最後得分進行排名。
1.名次評定:舞龍舞獅比賽決賽,按成績高低排定名次。
一、比賽名次的確定,根據競賽規程關於錄取名次的規定進行。
二、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決賽階段得分相等的確定:
(1)如相等,以自選套路中難度動作的數量計算,多者名次列前;
(2)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平均值者名次列前;
(3)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名次列前;
(4)如再相等,以上場順序前者名次列前。
2.比賽使用時間:(1)國小組5-8分鐘(2)國、高中組以上7-10分鐘。
(三) 比賽規定:
1.隊員參加比賽,必須穿著規定服裝,舞龍舞獅以運動服、表演服或功夫裝,不得赤膊或赤腳、打領帶、穿室內鞋或皮鞋,未依此規定者一律不准參賽。
2. 檢錄:各隊參賽運動員須攜帶學生證或健保卡依規定時間檢錄。
3. 國、高中組以上須繳交套路登記表(如附件)「套路登記表的規定:自選套路登記表是比賽時檢查核實動作順序、數量和統計套路難度動作數量的依據。必須決賽前 24 小時前呈交(110年11月12日以前),一經報出不得臨場 更改。違例著扣總分10分」
(四)舞龍器材規定:
1.龍珠:球體直徑不少於 0.33m,杆高(含珠)不低於 1.7m。
2.龍頭:龍頭重量不得少於 2.3kg。龍頭外形尺寸,寬不少於 0.36m,高不少於0.6m,長不少於 0.8m,杆高不低於 1.25m,杆高不低於 1.85m(含龍頭高)。
3.龍身:以九節龍參賽。龍身為封閉式圓筒型,直徑不少於 0.33m,全長不少於18m,龍身杆高(含龍身直徑)不低於 1.6m,兩杆之間距離大致相等。
3.凡器材不符合規定者,不准參加比賽。
4.繳交套路登記表方式:
郵寄至: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興店路5號(新南國小)
陳冠良 總幹事收 (0933286832)
(五) 比賽規則與制度之解釋權屬屏東縣體育會舞龍舞獅委員會。 |